在劳动争议仲裁中,不只是法律条文的比拼,更是律师策略与智慧的博弈。李佳莹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巧妙的策略,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为劳动者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锁定证据链,驳斥降薪抗辩
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执业,擅长劳动纠纷等领域。接手此案后,她系统收集劳动合同、薪资调整邮件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李XX月薪为16000元。在仲裁庭上,她指出公司单方降薪违法,缺乏依据且未协商,应足额补发工资,有力反驳了公司的抗辩。
击破无效规定,维护年假权益
针对公司以《员工手册》主张年假“过期作废”,李佳莹律师援引法规,强调带薪年假是法定权利,公司规定无效。她还指出未休年假工资属劳动报酬,仲裁时效适用特殊规定,公司部分年假已过时效的主张不成立,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年假权益。
明确解除合法性,厘清年假差异
李佳莹律师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等证据,证明李XX因公司过错合法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她准确区分法定年假与福利年假,指出仲裁请求基于法定年假,计算清晰。最终,仲裁委采纳其意见,劳动者获全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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