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X在某房产公司任职近15年,离职后某房产公司以各种理由扣留其60.7万股权奖金,还涉及资金占用利息、理财收益等争议,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更是让案件陷入复杂局面,如同一个难解的“死结”。
理清法律关系
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1000件,尤其擅长合同领域。面对此案,他首先梳理了案件中的法律关系。他明确程X与某房产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股权奖金、资金占用利息、理财收益等问题涉及劳动法律和公司制度。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杨友良律师仔细分析条款,指出协议中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事宜以及衍生出来的事项不包括程X的诉请,该协议利用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来规避公司责任,应属无效条款。
寻找案件突破口
杨友良律师抓住关键要点,即某房产公司未将程X的奖金转换成股权这一事实。他认为,因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某房产公司未为程X购买股票,就应当退回程X待购股票的奖金。对于资金占用利息,由于程X未提供证据证明奖金的实际应支付时间,律师判断诉请延迟发放奖金的利息没有法律依据。而理财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可另行主张权利。
最终,在杨友良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支持了程X要求退回60.7万股权奖金的诉求,成功破解了这起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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