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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助力高管追回60.7万股权奖金,背后细节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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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110人看过
导读:高管离职后股权奖金被扣,被告以协议为由拒绝返还。杨友良律师通过审查证据,挖掘细节,推翻被告主张,为高管成功追回60.7万股权奖金。
证据审查助力高管追回60.7万股权奖金,背后细节几何?

在法律实务中,许多案件往往笼罩在证据的迷雾之下,事实认定困难重重。在这起高管离职后股权奖金被扣的案件中,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友良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能力,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60.7万股权奖金。

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以及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位。执业至今,他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擅长合同领域,在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类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证据梳理,发现关键线索

杨友良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对原告程X提交的大量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他仔细查阅了《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某区域某项目成就奖金分配汇总表》等文件,发现程X获得的成就共享奖金中,50%用于购买集团公司股权,且税后合计607063元。同时,律师注意到仲裁庭审笔录显示计划购买股权的奖金未实际购买。这些关键线索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有力支持。

质证反驳,击破被告防线

在庭审质证环节,被告某房产公司对原告证据提出诸多异议,并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某集团国内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为依据进行辩解。杨友良律师针对被告的观点逐一进行反驳。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他指出协议中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事宜及衍生事项不包括程X的诉请,且该协议利用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规避公司责任,应属无效条款。对于被告提及的项目亏损扣除股权奖金的说法,杨友良律师强调出现亏损应一项目一计算,且被告未就项目实际亏损进行举证。

事实认定,助力胜诉判决

法院最终根据双方质证和审查确认的证据,认定某房产公司未为程X购买股票,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607000元。杨友良律师通过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细节挖掘,成功帮助原告程X实现了诉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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