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已承办逾1000件案件,尤其在劳动案件领域成果显著,成功办理200余件相关案件。此次,他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梳理证据锁定焦点
翁鹏威律师接受XX公司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包括多份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付款计划书》、后续付款凭证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他确认案件核心事实与争议焦点在于案涉欠付货款的金额认定,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起算时间。
一审举证应对抗辩
一审阶段,被告XX公司辩称双方仅存在56份买卖合同,主张《付款计划书》记载金额与事实不符。翁鹏威律师针对该抗辩意见,向法庭重点举证《付款计划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指出该计划书由XX公司加盖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双方对账后的结算结果,且XX公司在一审庭审中已认可该计划书及后续付款情况的真实性,应作为认定欠付货款金额的核心依据。同时,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原主张的月利率2%的利息计算标准,依法变更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既保障了委托人合法权益,又符合法律规定。
二审阐述驳回上诉
一审判决后,XX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翁鹏威律师积极应对二审程序,结合一审已查明的事实与证据,向二审法庭阐述案涉《付款计划书》是XX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无法定可撤销情形,其应依约履行付款义务,且XX公司未提交任何新证据证明其上诉主张,其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胜诉维护合法债权
最终,一审法院完全采纳翁鹏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XX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对应逾期付款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二审法院确认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XX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翁鹏威律师成功助力委托人胜诉,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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