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陈俊全律师代理。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经验尤为丰富,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
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路“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之后,唐XX、蒙Xx、蒙Xx、蓝xx等人手持器械与蒙X、韦X等人对峙并发生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唐XX、卢X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建议对部分被告人判处较长刑期。
陈俊全律师为被告人蒙Xx辩护时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因为事件起因是蓝xx酒后无事生非,且他们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定七被告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他们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相互谅解,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法律干货
1.罪名认定很关键:不同罪名的量刑差异很大,像本案中律师就主张将聚众斗殴罪辩为寻衅滋事罪,为被告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所以遇到类似案件,要准确判断罪名。
2.自首和认罪认罚很重要:案发后主动等待警方处理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同时自愿认罪认罚,都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3.取得谅解有帮助:积极与对方沟通,取得对方谅解,在量刑时法院会酌情从轻处罚。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辩护能为被告人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即使面临指控,也不要放弃,积极配合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陈俊全律师代理,该律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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