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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平台发展下线,涉开设赌场罪,从犯退赃能否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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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817人看过
导读:最近,不少人都对网络赌博相关的法律问题十分关注。网络赌博不仅害人害己,还可能让参与者深陷法律的漩涡。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这个案例,就和网络赌博有关。一名被告人在网络赌博平台发展下线,被指控开设赌场罪,他的命运将会如何?咱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讲解

本案由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林鸿传律师代理。林鸿传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自2011年开始执业,现任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具备深厚法学功底,在十几年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办理过900多起刑事案件和900余起民事案件。

2020年3月到2023年3月,被告人Z某在某网络赌博平台注册账号后当起了代理。他先后招揽了6名人员作为下线,让他们在平台上通过特定赌博方式进行赌博。经核查,下线人员累计投注金额达147万余元,Z某从中非法获利2336.4元。

2023年6月20日,Z某在福州市仓山区被公安机关抓获。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Z某提起公诉

在审理过程中,Z某不认可指控,辩称自己不是代理,没招揽那么多下线,投注金额也不符,认为自己只是普通赌徒,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其辩护人林鸿传律师也提出辩护意见,认为Z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赌博罪,且证据不足。同时,若构成犯罪,Z某有从犯初犯、退赃、坦白等情节,请求适用缓刑

一审法院根据证人证言、平台查询记录、提取笔录、银行流水等证据,认定Z某构成开设赌场罪。考虑他是从犯且退赃,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没收违法所得

Z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查明原判无误,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干货

明确行为性质:要清楚网络赌博以及为赌博平台担任代理、发展下线等行为,很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不要以为只是小事,随意参与。

重视量刑情节:如果不幸涉及犯罪,要主动争取从犯认定、积极退赃和坦白等,这些情节能在量刑时为自己争取从轻处罚

积极配合调查: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交代情况,是正确面对问题的方式,不要隐瞒或抗拒。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网络赌博危害大,还会触犯法律。即便不幸陷入法律纠纷,也无需惊慌,要正确应对。林鸿传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华润万象城三期15号楼511512,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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