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说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双方面临离婚时,财产分割就成了一个绕不开的问题。有些夫妻为了孩子的未来考虑,会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把房产赠与子女。可这之后,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自己生活出现变故没了住处,或者和子女关系闹僵了,又开始琢磨能不能把送出去的房子收回来。这时候就产生疑问了,离婚时把房产赠给子女,之后到底还能不能收回呢?下面咱们就来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赠与房产的法律性质
在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子女,这其实是一种赠与行为。从法律角度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就成立。不过,对于房产这种不动产的赠与,除了合同成立外,还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产的所有权才会真正转移给受赠人。比如,老张和老李离婚时约定把他们共同的一套房子赠与儿子小张,他们签订了相关协议,这时候赠与合同就成立了,但只有等房子过户到小张名下,小张才真正拥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
二、可收回的法定情形
虽然赠与行为通常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在特定法定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产的。《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举个例子,如果子女对父母实施了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行为,或者原本约定要赡养父母却不履行赡养义务,那么父母就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收回房产。
三、不可收回的常见情况
如果房产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不存在上述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那么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收回房产了。因为此时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子女,子女成为了合法的产权人。比如,王女士和赵先生离婚后把房子过户给了女儿,之后两人关系一直不错,女儿也尽到了应有的义务,这种情况下王女士和赵先生就不能再要求收回房子。
四、撤销赠与的操作流程
要是出现了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赠与人想要收回房产,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操作。首先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子女侵害自己权益的证据、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证据等。然后可以先尝试与子女协商,看能否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让子女同意撤销赠与。如果协商不成,赠与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赠与。在诉讼过程中,赠与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情况属实的,会作出撤销赠与的判决,赠与人就可以根据判决办理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收回房产。
离婚时把房产赠与子女后,是否能收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遇到了可以收回的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去争取。但之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子女对撤销赠与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或者在执行房产产权变更登记时出现阻碍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法律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这些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