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且存在大量加班,一审虽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但部分判决结果双方均不满意。工资基数、加班费、赔偿金的计算各执一词,多种法律关系相互交织。
精准定性关键问题
张书雯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百余个案件。在接手此案后,她迅速抓住了案件的核心——“应得工资”的认定。她深知这是影响加班费和赔偿金计算的关键,只有准确界定工资构成,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
纠正一审偏差
对于一审按“7000元÷(21.75+4×2)”计算日工资的错误,张书雯律师进行了充分论证。她指出宋某月工资7000元应包含每周工作六天的基础工资,且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也应计入工资总额。通过严谨的逻辑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她成功说服二审法院纠正了一审的偏差。
大幅提升权益
在张书雯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重新计算了加班费和赔偿金。延时加班费从16587.24元提高至21076.68元,休息日加班费从5764.36元大幅提高至36622.6元,赔偿金从10241.3元提高至14933.8元。宋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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