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办理了超1000件案件,尤其在商事借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
案件背景
原告XX公司与被告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企业间民间借贷关系。20XX年X月,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向被告支付500万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被告一直未偿还借款,原告发送催款函遭退回后,诉至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
办案过程
20XX年X月法院立案受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代理人到庭,被告经公告送达传票未到庭。原告凭借XX银行转账凭证证实借款事实,律师协助原告结合证据及庭审陈述,让法院查明了案件事实。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500万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负担。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口头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出借义务,被告拖欠借款未还构成违约,原告主张有转账凭证为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应予支持。
这位律师在商事借贷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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