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原告尹X与被告保险公司就车辆损失赔偿产生分歧,韩虎伟律师的介入为案件带来转机。
梳理基础证据,明确争议核心
韩虎伟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1000件。接受原告委托后,他迅速全面梳理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基础证据,确保诉讼主体适格、事实清晰。本案关键在于车辆损失数额的确定,保险公司对原告主张的损失数额存在异议。
申请司法鉴定,奠定证据基础
面对保险公司的质疑,韩虎伟律师果断向法院申请对车辆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经法院依法委托,神木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价格认定书》,认定车辆直接损失价格为283443元。该鉴定程序合法、结论客观,为诉讼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二审补充证据,有力反驳上诉
一审法院采纳韩虎伟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二审中,韩虎伟律师提交施救费转账凭证,证明施救费与事故发生时间吻合。针对上诉人关于鉴定意见、施救费和诉讼费的主张,他逐一有力反驳,强调鉴定程序合法、施救费与事故有关联、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于法有据。最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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