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麻X在实习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离世,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案件冲突
麻X是一名在校学生,20XX年X月通过学校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20XX年X月,他按照学校安排前往南京某公司实习,这是学校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然而,实习下班途中的这场意外,让麻X失去了生命。家属申请XX万元身故保险金理赔,却被保险公司拒绝。
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抗辩理由,认为实习并非短期校外活动,事故发生地超出承保区域,且麻X实习期间脱离学校管理,不符合校园综合意外险承保范围。
律师出击
家属委托了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刘智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承办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核心代理意见。指出实习是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纳入教学计划的校外实践活动,下班途中是实习活动的延伸,应纳入保险范畴。同时依据《保险法》,强调对格式条款有争议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公司无权限缩解释排除自身责任。
案件结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案涉保险合同合法有效,麻X参加的校外实习及下班途中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被告保险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款XX万元。如今判决已生效,家属成功获赔,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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