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法律事实往往与客观事实存在差距,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这类复杂案件更是如此。当事实被表象掩盖,就需要专业律师介入,还原真相。本案中,被告游XX委托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的彭燕律师为其辩护,彭燕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开启了真相挖掘之旅。
质疑合同性质
彭燕律师仔细研究案件后,发现案涉合同存在诸多疑点。从款项流向看,原告未按售后回租要求向陈XX支付购车款,而是支付至其他公司,背离“融物”本质。从标的物权属看,车辆登记在东莞市XX公司名下,陈XX无处分权,所谓“售后回租”可能是虚假意思表示。彭燕律师认为,案涉交易实质为民间借贷关系,主合同性质的变更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为案件的辩护找到了关键突破口。
审查格式条款与签字
彭燕律师发现原告提供的《融资租赁合同》是格式合同,其中关于保证责任的条款未履行提示义务,合同中“游XX”的签字也非本人所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格式条款未提示说明,保证合同需保证人签字确认,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被告游XX不应承担担保义务。这一发现进一步削弱了原告的诉求。
关注利率与款项支付
彭燕律师还注意到合同约定的利息及罚息过高,租金构成中隐含的高额利息超出法定上限,超出部分应抵扣本金。同时,原告主张代收首期款却未提供支付凭证,彭燕律师申请法院责令原告提交相关凭证,以查明款项是否实际交付、是否存在虚增费用等情形。
最终,法院综合彭燕律师提出的各项观点和证据,对案件进行了公正判决,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被告游XX的合法权益。彭燕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精准分析,成功挖掘出案件背后的深层事实,为复杂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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