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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男子盗窃财物,律师罪轻辩护能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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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535人看过
导读:被告人周X伙同他人盗窃公司价值91万余元财物,被公诉机关指控。姜远波律师为其开展罪轻辩护,提出多项辩护意见,法院部分采纳,最终周X获刑十年并需退赔等。
深圳一男子盗窃财物,律师罪轻辩护能否成功?

案发被抓,面临重刑指控

20xx年x月下旬,周X预谋盗窃深圳市某电工电子制品有限公司的手机软性排线板。他伙同多名同案犯,通过询问仓库货物存放情况、获取并仿造公司高管签名放行条、协助同案犯进入厂区等方式,于x月x日晚窃取该公司108箱手机软性排线板成品并销赃,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910010元。周X因该案于20xx年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0xx年x月在湖北省某地被民警抓获并押解回深圳调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律师介入,制定罪轻策略

姜远波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他接受周X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周X,了解案件背景、经过、周X主观认知及悔罪态度。同时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梳理证据、事实细节和指控要点,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裁判规则,制定了针对性的罪轻辩护策略。

法庭辩论,判决结果揭晓

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姜远波律师为周X辩护,提出周X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时心智未完全成熟、被盗货物价值认定存疑等多项罪轻辩护意见,并与公诉机关充分质证辩论。深圳市某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周X构成盗窃罪,采纳了周X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未采信涉案犯罪数额的相关辩护意见,认可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周X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其退赔损失,对扣押物品也作出相应处理。一审判决后,周X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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