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宜宾市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被告人李XX、李XX、范XX的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同时涉及侵犯商标所有人权益的民事问题,案情盘根错节。一方面,公诉机关指控明确,证据确凿;另一方面,被告人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案件陷入了看似难以破解的困局。
精准定性案件
罗冰霜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0件,经验丰富。她接手案件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定性。本案中,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销售,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罗律师明确了这一核心法律关系,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寻找辩护突破口
罗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发现被告人李XX系初犯,且在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同时,李XX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良好。罗律师以此为突破口,在辩护中提出李XX系初犯、从犯,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请求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罗冰霜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李XX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罗律师成功帮助当事人在复杂的案件中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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