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宽,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主任律师,自2009年执业至今,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他擅长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多个领域,始终秉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张居宽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知识基础。他不仅是中共党员,还是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多项资质。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凭借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的结合,为企业提供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尤其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
同时,张居宽律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专业知识回馈社会。他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规运营保驾护航,凭借其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在众多案件中,某村民委员会与张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是张居宽律师专业能力的典型体现。2024年6月,原告某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张XX签订《土地及设施承包合同》,将辖区内32栋大棚及316亩土地承包给被告从事农作物生产。然而,被告接收土地后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搬离并交付土地、支付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被告则辩称案涉合同不应解除,土地存在土质问题,免租期应顺延,且相关损失应抵扣租金。
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张居宽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图片、视频、民事调解书、收据等,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他围绕合同是否应当解除、租金欠付数额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的举证和质证。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清晰地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对被告的抗辩进行了有效的反驳。
最终,法院于2025年9月3日作出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土地及设施承包合同》于2025年6月13日解除,被告需退还案涉32栋大棚及316亩土地,并支付大棚租金68000元及118亩土地租金70308元,合计138308元。案件受理费1250元,由原告负担500元,被告负担750元。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张居宽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当事人对张居宽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称赞他“专业、负责、值得信赖”。这起案例也体现了张居宽律师“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他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传递了法治的温情。
张居宽律师将继续坚守“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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