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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纷争中的法律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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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119人看过
补偿标准专业律师 何小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8人 执业18年
律所: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3200811726937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387735229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在创办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教处担任法学教师,此后先后在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等律所担任专职律师。 二、擅长的业务 1、各种债权债务纠纷; 2、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 3、公司法方面的非诉与诉讼业务; 4、基础建设工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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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关乎公平与正义的较量,背后是当事人的命运起伏。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的何小艳律师,就用她的专业与担当,为当事人在困境中寻得了法律的救赎。
土地补偿纷争中的法律救赎

深耕法律的专业律师

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理论扎实。自2008年执业以来,她承办案件数百起,在债务、合同、公司法、建设工程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作为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她不仅以资深律师身份承办重大复杂案件,还以管理者的视野搭建高效服务平台,秉持“专业立所、客户至上”理念,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

土地补偿款的纷争困境

原告王XX和王某母女,均为王家村村民,自出生户口就在此,且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2013年,王家村部分土地被开发商征用,其他村民获得了土地征收补偿款,可二原告的分配名额却被排除在外。虽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补偿款及利息,且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再审申请,但到了2018年,土地征收单位增加土地补偿款时,二原告仍未获得该款项。她们多次向多部门寻求救济,却毫无进展。

律师介入的法律救赎

被告村民小组辩称二原告不是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她们已取得其他村集体成员资格,无资格分配集体收益。何小艳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在案件中展现出专业素养。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对被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采信,因为村委负责人拒绝出庭作证,且相关证据系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制件。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已认定二原告具有被告组织村民资格,被告未提供证据推翻该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给付土地征收补偿款31万元及逾期利息

这场土地补偿款纷争,在何小艳律师的专业代理下,让原告母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困境中温暖的救赎,何小艳律师用她的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的命运带来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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