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经验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起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办理453件刑事案件,主要服务于刑事犯罪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工作侧重诉讼。他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有深入钻研,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杨XX非法集资案中,2012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20亿余元。陈晓伟作为杨XX的被告代理人,及时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开庭前提出杨XX构成自首、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自首和立功意见未被采纳,但法院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二十万元。
集资诈骗案应对
20182020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陈晓伟为行XX辩护,会见行XX了解其业务情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有坦白、退赃退赔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法院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为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寻衅滋事案化解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接受委托后,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赔偿受害人损失。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后,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主观恶性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且获得谅解,社会危害性极低。最终,检察院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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