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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与民商律师程豪:擅办金融及建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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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302人看过
导读:程豪自2014年执业,承办百余刑事案件。如为中交公司代理建筑设备租赁案,驳回对方300万诉请;为黄XX涉假冒注册商标案辩护获缓刑。
南京刑事与民商律师程豪:擅办金融及建工案件

刑事辩护经验

程豪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11年法律执业经验。他主要服务企业客户,工作方式上诉讼与非诉业务兼顾。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长期专注于金融犯罪涉税犯罪职务犯罪等复杂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

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程豪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他为王某某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他成功辩护,当事人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他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使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民商事纠纷代理

程豪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也有丰富经验。他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

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程豪作为被告中交公司的代理人,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

典型刑事案

在“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中,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由被告人黄XX经营管理,多名被告人参与假冒品牌管材生产销售。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协同质监局对被告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

程豪作为被告黄XX的代理人,仔细分析案情,从犯罪构成要件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等方面制定策略。在法律适用上,精准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强调被告在案件中的情节和作用。在庭审中,积极与公诉机关进行辩论,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黄XX获得缓刑判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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