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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含毒减肥药获刑?看律师如何助力当事人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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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720人看过
导读:最近,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尤其是一些不良商家售卖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品,让人防不胜防。一旦涉及这类犯罪,当事人往往面临着严重的法律后果。今天给大家分享两个由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李宏瑞律师代理的危害食品安全罪典型案例,看看他是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
卖含毒减肥药获刑?看律师如何助力当事人争取缓刑!

案例一

本案由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李宏瑞律师代理。李宏瑞律师是该所的专职主办律师,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100起,承办过多起省内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尤其擅长故意伤害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案件的精准辩护,曾实现二审改判无罪的典型辩护成果。

202X年X月,被告人某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服用后可能引发不良反应,仍以26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30片,获利260元。经检测,涉案减肥药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XX成分。案发后,被告人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还自愿认罪认罚

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目标是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他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制定了多维度的辩护策略:强调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突出法定从宽情节,被告人系坦白且认罪认罚;考量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是初犯偶犯,积极赔偿并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论证缓刑适用可行性。

庭审中,李律师围绕这些要点发表辩护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判处被告人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还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

案例二

还是李宏瑞律师代理的案件。被告人某某明知所购“减肥压缩糖果”是三无产品且含有毒、有害成分,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网络平台对外销售。他共购进6000粒,累计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经检测,涉案产品含有西XX成分。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李律师介入后,全面查阅卷宗,把握案件核心事实与量刑情节。梳理出被告人的多项从宽处罚情节,制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被告人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上交非法获利及预缴罚金,且所在社区司法机关同意对其进行矫正监管。

庭审中,李律师围绕这些要点发表辩护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扣押的涉案产品依法处置。

法律干货

1.积极配合调查:一旦涉及犯罪,到案后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这属于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2.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表明悔罪态度,依据法律规定可从宽处理。

3.弥补损失: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上交非法获利、预缴罚金,体现悔罪诚意,有助于争取从轻处罚和缓刑。

结语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即使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只要当事人积极悔罪,配合律师的辩护工作,还是有可能争取到从轻处罚和缓刑的。李宏瑞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合法权益。李宏瑞律师执业于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律所地址在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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