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黄明律师于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113202310614234,服务于南充地区,联系地址为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他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学历。在步入法律行业前,他已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工作近十年,并长期担任财务负责人。为提升专业能力,他先后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三师合一”知识体系。执业至今,黄明律师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
黄明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合同纠纷、公司事务、刑事辩护等。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超越单纯诉讼的综合性解决方案。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合同纠纷领域
案例一:20年,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就天然气安装工程款产生纠纷。双方于20年8月31日签订《委托合同》,约定由天然气公司负责建设某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工程,合同总价款208万余元,被告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50万元,余款158万余元于“通气点火前”付清。后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为以被告三期项目的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并承诺最迟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截至起诉前,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代理天然气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的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核心争议点在于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关键行动包括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在法庭主持下与被告当庭对账,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指出《补充协议》虽变更付款方式和期限,但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主张被告应承担责任并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约定背景;平衡诉讼目标与裁判可接受度,将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作为核心诉求,违约金作为争取项。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1,019,541元,部分支持违约金诉求,认定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酌情裁定违约金自最终确定的逾期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案例二:(假设案例)20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约供货后,乙公司以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50万元。黄明律师接受甲公司委托后,首先收集了合同、货物交付凭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证据,证明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在庭审中,针对乙公司提出的质量问题,黄明律师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反驳,并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精准解读,指出乙公司的拒绝付款行为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剩余货款5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刑事辩护领域
案例一:(假设案例)20年,犯罪嫌疑人丙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起诉。黄明律师介入案件后,详细查阅案件卷宗,发现指控丙的证据存在瑕疵。他通过调查走访,收集了丙在公司的工作记录、财务账目等证据,证明丙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庭审中,黄明律师运用其财务专长,对涉案资金的流向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指控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法院采纳了黄明律师的辩护意见,丙获得无罪判决。
结尾
黄明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财税+法律”双重视角,在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未来,黄明律师将继续深耕法律领域,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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