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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200万被诉合同诈骗,他为何能无罪不起诉?答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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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401人看过
导读:最近,合同诈骗类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这类案件涉及金额巨大,一旦被认定罪名成立,当事人往往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今天,咱们就来看看河南一位当事人张某的遭遇,他被指控合同诈骗200多万,这可真是个让人揪心的事儿。他最终结局如何呢?接着往下看。
涉案200万被诉合同诈骗,他为何能无罪不起诉?答案在这里!

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李鉴春律师代理。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同时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某公司河南分公司和张某签了《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让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2021年3月到11月,张某以该工地需要为由,从公司租赁脚手架设备。但他把这批设备用到了其他工地,或者归还之前欠其他公司的设备,没用到约定的工程上。到案发时,没用于约定工程的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之后张某离开工地,走的时候没清点场地设备,也没说部分设备已用于别处。

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采取了强制措施,侦查完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做了一系列工作。他先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调取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梳理设备租赁、使用、转移的过程和时间节点,还原事情真相。接着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一直搞工程经营,设备用于施工或债务周转,没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没清点告知也不是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还明确刑民边界,认为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于民事纠纷。最后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和证据线索,构建“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

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公司不服申诉,市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法律干货

注意主观意图证明:在涉及经济纠纷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比如财物的合理用途、正常经营活动等。

区分刑民界限:遇到合同履行争议,要清楚这可能是民事纠纷,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不要轻易上升到刑事层面。

及时寻求专业帮助:一旦面临刑事指控,尽早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律师能在关键阶段提供有效辩护。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专业的判断和及时的辩护非常重要。即使面临看似不利的局面,只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也有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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