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拥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自2013年起开始在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其执业证号为123xxxxxxxx344138,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起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还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同时担任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以及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
擅长领域
高志博律师擅长领域广泛,以刑事领域为主,尤其专精于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等经济类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等职务类犯罪,以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猥亵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等暴力性犯罪,此类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未成年人犯罪和聚众淫乱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大型集团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他还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建筑工程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
服务客户
高志博律师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对象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建大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和私企。这体现了他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的能力和信誉,能够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2024年1月20日4时许,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李X及2位乘车人小X和小X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赵X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其他乘车人无责任。
这起事故涉及车辆租赁问题,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了W,W又将车转租给李X。H和R是小X的父母,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X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总计827,715元。
高志博律师作为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了多方面观点。首先,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L在出租车辆时知晓W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才同意出租,W擅自转租且未通知L,所以L不应对李X驾驶车辆导致的事故负责。其次,L已经检验过W的驾驶证,W后来驾驶证注销却未及时通知L,事发时L并不知晓,W隐瞒情况还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此外,本案应当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此次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看了诸多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的民事判决书以及交警对L和W的询问笔录等。法院确认了事故发生的事实和责任认定,也明确了车辆租赁和转租的过程。法院认为,小X在本次事故中属于“好意同乘”,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没有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没尽到提醒义务。L作为车辆所有人,把“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还没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作为车辆出租中间人,转租车辆时同样没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存在过错。所以,虽然李X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但他已经在事故中死亡,L和W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H、R损失83,211.50元,W也同样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H、R83,211.50元,H、R的其他诉讼请求则被驳回。
在这个案子里,高志博律师通过开庭前深入仔细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开庭中不断铿锵有力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帮助L当事人减少赔偿金,将原本可能高达80多万的死亡赔偿金减少至8万,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好的结果,体现了他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
专业成果
高志博律师亲自撰写刑事辩护诉讼实战技能和婚姻家庭诉讼实战技能等各领域相关法律文章和成功案例。在10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并到全国各地办理大量疑难复杂刑事、民商事案件。他的这些实践和成果,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专业领域的深入钻研,也为同行和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综上所述,高志博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刑事、交通事故等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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