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的朱建波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占比约60%。下面我们通过张X销售伪劣产品案,来深入了解他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的深耕路径。
案件背景
20XX年X月,被告人张X通过微信购买并销售无任何标识的减肥胶囊,销售金额达105,800元,获利55,057.34元。被告人杜X从张X处购买并销售,销售金额170,137元,获利64,337元。案发后,两人积极退赃。公诉机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两人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缓刑。
辩护策略
朱建波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X的罪名不持异议,但提出多项辩护要点。他指出被告人主动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系初犯,无任何前科劣迹,愿意积极主动缴纳罚金;社区矫正机构出具了对张X适用缓刑对居住社区无不良影响的报告,建议对张X宣告缓刑。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X、杜X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两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和缴纳罚金,具有悔罪表现。经社区调查,对两人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最终,法院采纳了朱建波律师的辩护意见和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张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杜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捌万陆千元。
通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朱建波律师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制定合理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展现出其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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