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XX县的这起诈骗案中,被告人翟X被指控诈骗两名被害人共计306321元,案件内部矛盾冲突盘根错节。翟X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使得原本复杂的案件更加扑朔迷离,仿佛陷入了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
定性与证据审查
徐征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从证据链条、程序合规、法律适用等多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对于翟X诈骗苏X1的指控,徐征律师仔细审查证据,发现一审判决依据的证据充分,翟X虚构事实骗取钱财,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而对于翟X诈骗赵X199000元的指控,徐征律师发现翟X供述与赵X1陈述存在矛盾,且翟X车辆在赵X1处未作价值认定,认定诈骗的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程度。
数额认定争议
在诈骗数额认定上,辩护人提出多项扣除款项的意见。徐征律师对这些意见进行分析,认为案发后翟X愿意用酒抵顶欠款属于诈骗既遂后的退赔问题,不应从诈骗总数额中扣除。一审判决已按照“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扣除相关费用,这些扣除意见不成立。
自首情节判断
对于辩护人提出的翟X具有自首情节的意见,徐征律师根据事实判断,翟X虽自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条件,该辩护意见不成立。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意见,撤销一审量刑部分并重新判决,体现了徐征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精准的逻辑梳理和证据分析能力,成功破解了这起复杂的诈骗案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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