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处理重大疑难案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处理重大疑难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132人看过
导读: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主要服务方向为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他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等多起重大案件的辩护人,办理过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等无罪案例,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处理重大疑难案

执业经历与理念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起在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他所在的律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七层。执业以来,张耀午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他始终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以“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无论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还是复杂的刑事案件,他都会认真倾听客户诉求,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为客户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他深知每个案件对客户的重要性,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擅长领域与重要经验

张耀午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领域。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承办的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他还担任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他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辩护人、前某区委书记王x辩护人、前某区政协副主x李x辩护人、权x传销案第六被告人刘x辩护人等,在这些重大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

无罪案例辩护

刘x95年抢劫杀人案

在刘x95年抢劫杀人案中,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9月,被告人刘XX与卢XX、“小吴”经预谋,在天津市XX区某村,对独居的被害人林XX实施抢劫,并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时隔二十余年的陈旧案卷进行细致分析。他抓住证据体系的根本性缺陷展开辩护:一是瓦解核心物证,指出“胶带指纹”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原物丢失,无法复核,结合被害人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二是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证言,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三是揭示证据链条断裂,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且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最终,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刘XX无罪。这一案例是“疑罪从无”刑事司法原则的生动实践,张耀午律师通过精湛的专业辩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公正。

涉黑大案辩护

陈XX涉黑大案

陈XX等人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公诉机关指控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陈XX长期纠集王XX、刘XX等人,在河北省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11起刑事犯罪及4起违法事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以陈XX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组建专案组开展了大量工作。他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全部卷宗材料,形成数十万字的阅卷笔录,对每一起犯罪事实、每一项罪名进行深入剖析;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陈XX数十次,就案件细节、指控证据与其充分沟通,核实情况并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制定“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的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的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准备详尽的辩护意见,如提出在抢劫案中,陈XX的行为更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在聚众斗殴案中,陈XX不应被认定为首要分子等;在为期数日的庭审中,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与公诉方展开多轮激烈的法庭辩论,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同时对恶势力组织等指控予以认定。最终被告人陈XX犯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

经济犯罪辩护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本案涉及复杂的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他重点围绕几个方面展开工作: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梳理涉案资金流向,厘清各被告人的具体责任;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专业论证;在庭审中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和深入研究相关司法解释,为当事人制定了全面的辩护策略。最终,被告单位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罚金200万元;被告人兰XX犯骗取票据承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兰XX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辩护

于X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误认为被害人陈XX干扰其生活,遂持单刃尖刀至陈XX家门口,捅刺其左侧胸部,致陈XX死亡。作案后,于X主动报警并在现场附近等待,后被警方抓获。经鉴定,于X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张耀午律师接受指派后,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于X,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并重点分析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制定了核心辩护策略。针对定罪,根据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辩护观点,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针对量刑,紧扣案件关键法定从宽情节,向法庭明确提出案发时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于X作案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庭审中,围绕上述焦点,结合在案证据发表了充分、有力的辩护意见,并与公诉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及其代理人进行了多轮辩论,全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指控,未采纳辩护人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认定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于X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最终被告人于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149.64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张耀午律师在多个法律领域的案件中,都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时,他都能深入分析案件情况,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无罪案例的成功辩护,还是在重大涉黑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以及特殊主体犯罪案件中的出色表现,都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他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己任,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