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理念
魏潭良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起开启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她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以及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她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力求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承办案件数量与领域
魏潭良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她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
部分代表案例成果
在何某故意伤害案、朱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魏潭良律师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并在审查起诉阶段实现酌定不起诉。在王某盗窃案、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同样在审查起诉阶段实现酌定不起诉。这些案例体现了她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有效辩护,通过与办案机关的积极沟通和对案件证据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在宋某诈骗案中,检察院阶段认罪认罚建议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魏潭良律师在法院阶段接受委托后,成功改变罪名为合同诈骗罪,最终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赵某诈骗罪一百余万元一案,法院阶段接受委托后,改变罪名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由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降至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六个月,最终判处一年九个月。这些案例展示了她在法院审判阶段的强大辩护能力,能够通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为当事人大幅减轻刑罚。
在柴某协助组织卖淫案、赵某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刘某某诈骗案中,魏潭良律师在审查逮捕时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并与检察官充分沟通,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公安撤案处理。这些案例体现了她在审查逮捕阶段的敏锐洞察力和精准的法律分析能力,能够及时发现案件中的问题并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批捕的结果。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例
在河南省郑州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魏潭良律师为被告人郁XX进行辩护。河南XX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安排人员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公民个人手机号及验证码,用于京东XX,郁XX经安排向非法出售公民个人手机号码的人员转账结款。2021年7月6日,郁XX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魏潭良律师充分考虑到郁XX作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同时,郁XX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因本案而获取的大部分违法所得已追缴。基于这些情节,魏潭良律师为郁XX进行了有效的辩护。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种情节,认定郁XX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判处郁X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予以追缴。
荣誉与经验总结
魏潭良律师获得了盈科全国“优秀公益律师”、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盈科郑州“优秀党员律师”等荣誉。她的一起重罪变轻罪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入选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专业部2024年有效辩护案例。这些荣誉和经验总结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为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借鉴。
魏潭良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她通过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精准分析,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无论是在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她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她将继续为刑事辩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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