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吴静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7342,自2015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工作,服务地区为乌鲁木齐,联系地址是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9楼。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的教育背景,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其具备多项职务,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也是兵x农十一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兼职仲裁员。
擅长领域
吴静律师擅长的领域较为广泛,涵盖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纠纷以及合同纠纷。在婚姻家事领域,她深耕多年,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在刑事辩护方面,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辩护服务。对于公司纠纷和合同纠纷,她也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重要经验
吴静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她曾在行政单位任职多年,还在法院系统担任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的处理。她担任过多家银行、央企和各类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这些企业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事务。这些经历使她对不同类型的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够更加从容地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情况。
代理物业服务企业维权案详情
这是一起典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吴静律师所在律所代理的原告某知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为开发商建设的新建住宅及商业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明确了物业分期交付的具体时间。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积极履行了前期介入、人员筹备等义务。然而,开发商在项目达到交付条件后,未按合同约定通知物业公司进场接管,还擅自将项目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导致合同目的落空,构成根本违约。物业公司多次发函催告无果后,委托律所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要求其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争议与律师应对
庭审中,开发商以“疫情影响”“合同未实际履行”“违约金过高”等理由进行抗辩。吴静律师所在团队深入梳理合同条款、往来函件及项目进展时间线,精准锁定开发商“逾期交付”及“擅自委托第三方”两大核心违约事实,通过组织完整的证据链,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清晰呈现于法庭。针对开发商“违约金过高”的抗辩,律师一方面强调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主张约定违约金具有惩罚与补偿双重性质;另一方面,通过提交人员工资、社保等证据,初步证明了物业公司为履约所做的准备及可能遭受的预期利益损失,有效抵御了对方要求调低违约金的诉求。此外,代理律师敏锐捕捉到开发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关键信息,在诉讼中主动将唯一股东列为共同被告,通过适用《公司法》关于法人人格否认的相关规定,将举证责任转移至股东方。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律师方的主张。法院认为,开发商在项目具备交付条件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通知及交付义务,反而单方面委托其他物业公司提供服务,构成根本违约,物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合法有效,开发商未能证明该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故应全额支付。同时,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支持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判令开发商向物业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判令开发商的唯一股东对该笔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价值体现
在这起案件中,律师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首先,精准锁定违约事实,为胜诉奠定了基础。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和证据的充分组织,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清晰地呈现给法庭,使法院能够准确判断案件事实。其次,有效抗辩,稳固了违约金主张。通过合理的法律论证和证据提交,成功抵御了开发商要求调低违约金的诉求,保障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再者,成功穿透公司面纱,追究股东连带责任。这一举措极大增强了债权实现的可能性,为客户权益提供了双重保障。最后,案件的胜诉维护了商业诚信,彰显了契约精神。通过司法判决明确了开发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法定义务,为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指引。
执业理念与风格
吴静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著称。她善于倾听客户的需求,能够准确理解客户的意图,并据此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她的执业风格既稳健又灵活,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为众多客户解决了各类法律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