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很多人都向往着携手一生、相濡以沫的美好。然而,现实中却有些婚姻因为一方的过错而走向破裂,给另一方带来身心上的巨大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伤害的一方就会想,自己能不能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呢?这就涉及到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究竟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法定过错情形是基础
根据法律规定,要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对方得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主要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比如,老张和妻子结婚多年,后来发现妻子和别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属于重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老张如果要离婚,就满足了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重婚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给另一方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二、离婚为前提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不离婚,单纯要求损害赔偿是不被支持的。比如,小李发现丈夫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但小李不想离婚,只是想让丈夫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只有当小李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时,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因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就是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对无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补偿。
三、无过错方才能主张
只有无过错的一方才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假如夫妻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就都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例如,小王和妻子在婚姻中,小王经常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而妻子也有与他人暧昧不清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过错,就都不具备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资格。所以,在判断能否主张赔偿时,要先确定自己是不是无过错方。
四、有损害结果且存在因果关系
无过错方得有实际的损害结果,而且这种损害结果与对方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比如,因为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无过错方身体受伤,花费了医疗费用,这就是物质损害;同时,无过错方因为对方的家暴行为长期处于恐惧、焦虑之中,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这就是精神损害。只有当这些损害结果是由对方的法定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事情处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赔偿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赔偿金额的调整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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