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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不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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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4714人看过
导读:婚前个人购买并且登记于购买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离婚协议上也可以约定不分割;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财产,离婚时协商一致不分割的可以不分割,也可以协议分割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割。

离婚房子不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人们提到离婚都会误以为夫妻可能从在分歧出现的是一瞬间就成为了仇人。但其实社会上还是存在很多能够静下心来直面离婚事实并通过协议和平分开,协议中会详尽地标列出各种权利和财产比如房子的分配情况。那么,离婚房子不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呢?

一、离婚房子不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1,婚前个人购买并且登记于购买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离婚协议上也可以约定不分割;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财产,离婚时协商一致不分割的可以不分割,也可以协议分割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割,

2,婚后购买的,不论登记于一方或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割。

3,婚前个人支付产值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归购买方,对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4,相关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姻法解释三》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房子属于个人的情况下不分配是理应如此的事情,如果是夫妻一起出钱购买的房子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一方没有争取房子权属意愿的,即使协议里有不分配房子的条款也依旧受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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