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处理
李泽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服务地区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他主要服务个人客户,在民事诉讼领域经验丰富,执业至今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约三百件,工作方式以诉讼为主。
保险拒赔争议案
当事人基本情况:上诉人(原审被告)为中国XX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孙XX,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为刘XX、刘XX。争议焦点为保险公司以肇事逃逸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情形为由,上诉请求改判赔付金额。李泽宇律师代理孙XX。律师采取的法律行动包括:指出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非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尽到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未明确答复是否本人签字,也无相关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结果是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XX各项损失543X3元。
死亡赔偿纠纷案
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为于XX、韩XX、彭XX、于XX,被告为XX、李XX、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争议焦点是赔偿责任划分及具体赔偿数额。李泽宇律师代理原告。律师在庭审中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主张各项合理赔偿。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XX负事故次要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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