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乌鲁木齐民商与破产业务律师丁婷:多起复杂案件胜诉

乌鲁木齐民商与破产业务律师丁婷:多起复杂案件胜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1 · 1433人看过
导读:丁婷律师自2023年执业,擅长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及刑事辩护等领域。成功代理某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使其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还在某矿业公司破产清算债权诉讼中,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保障了破产企业及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处理企业破产案件

丁婷律师执业以来处理了多起企业破产相关案件。她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在某矿业公司破产清算期间遇债权诉讼一案中,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某矿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该公司在2007年至2021年期间占用其80.2亩草原进行探矿及建设,造成草原植被破坏,要求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77152.4元,拆除承包草原上的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

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在破产清算期间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其主张的草原使用补偿费计算标准、年限是否合法有据,以及拆除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的诉讼请求是否应支持。丁婷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破产程序核心规则,锁定程序抗辩关键点,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完整抗辩体系。在程序上,论证破产清算期间个别清偿诉讼的违法性;在实体上,对原告主张的补偿费计算等提出异议。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维护了破产企业及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解决民商事纠纷

在合伙未清算径直主张财产分割的案件中,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存在合伙关系,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025年1月,原告薛XX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冉某某诉至法院,主张2685吨玉米系合伙财产,被告售卖后未分配货款,要求支付其应得合伙所得及相应利息。

争议焦点包括原告主张的货物是否属于合伙财产,在合伙未清算的情况下能否径直主张分割款项,以及诉讼请求是否存在滥用诉权情形。丁婷律师团队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制定了“否定举证效力+主张滥用诉权+援引法律规定否定分割合法性”的三层抗辩策略。深挖证据关联,指出原告此前相反主张存在滥用诉权嫌疑,结合另案生效判决确认的“合伙未清算”事实,充分论证原告举证不足以支撑诉讼请求。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伙财产的规定,明确合伙财产分割以清算为前提。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避免被告承担不当付款责任。

服务企业与个人

丁婷律师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凭借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的经历,她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及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业务、刑事案件等领域展现出较强的处理能力。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