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借钱打借条是很常见的事儿。为了让出借人更放心,借条里往往会有担保人。有人就纳闷了,在借条里做了担保人,到底要承担啥样的责任呢?这可关系到担保人的切身利益,要是没搞清楚,稀里糊涂签了字,说不定哪天就惹上麻烦了。接下来咱们就好好唠唠借条中担保人的责任问题。
一、担保责任的类型
担保责任主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无法清偿的情况下,担保人才需要承担责任。比如,张三向李四借了钱,王五作为一般保证人。要是张三到期不还钱,李四得先去法院起诉张三,等法院强制执行张三的财产后,还是不够还钱,这时才能要求王五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王五是连带责任保证人,那么李四既可以找张三还钱,也可以直接找王五还钱。
二、担保责任的范围
担保责任的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如说,借条中约定担保人只对本金部分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担保人就只需对本金负责,而不用承担利息等其他费用。所以,在做担保人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楚担保合同中对担保范围的约定。
三、担保期限的重要性
担保是有期限的,这一点很关键。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债务到期日是1月1日,约定的保证期间是六个月,那么到7月1日之前债权人就得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否则保证人就不用担责了。
四、担保人的权利
担保人并非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就是说,担保人替债务人还了钱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要回这笔钱。比如,王五替张三还了李四的钱,王五就有权利向张三追讨这笔钱。此外,在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抗辩权的情况下,担保人也可以行使该抗辩权。
借条中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可不少,也有自己的权利。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遇到债务人耍赖不还钱、债权人不合理要求担保人担责等问题。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专业靠谱的律师帮忙,能让你在担保这件事儿上少走弯路,心里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