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教育基础
高永帅律师于2021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421xxxxxxxx37601,现执业于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他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这为他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投身律师职业之前,高律师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段经历使其不仅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更练就了从全局视角审视风险、制定前瞻性防范策略的卓越能力,能够为企业客户提供“防患于未然”的高附加值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与执业理念
高永帅律师将执业重心精专于刑事辩护领域,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他深信,刑事辩护是律师职业中最具挑战也最显担当的领域。面对强大的公权力,他以精湛的法律技艺、无畏的执业精神和对细节的敏锐洞察,为当事人构建起坚实的法律防线。其执业理念是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他还担任工会调解员这一社会职务,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多面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高永帅律师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的办案风格以高效、勤勉著称,多次在案件关键阶段力挽狂澜。在侦查阶段,他展现出迅速突破的能力。例如,在田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案中,接案后仅20天内即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当事人当日获释;在左XX涉嫌袭警罪案中,于结案后7日内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在审判阶段,他能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结果。像王XX、褚XX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最终获得缓刑,翟XX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免于刑事处罚,曹XX涉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获得缓刑等案件,都体现了他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和出色的庭审辩护效果。此外,他还能实现案件的根本性逆转,如代理许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案,成功获得不起诉决定;办理李某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最终推动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刑事风险。他在刑事控告领域同样表现出色,在北京某公司控告其分公司总经理职务侵占案中,代理控告方成功立案并追究了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分析
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被告人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此次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情节严重,且认为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理,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高永帅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如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以及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等。最终,法院采纳了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但未认定自首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在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案中,被告人谭XX、卢XX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公诉机关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高永帅律师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方面情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所获荣誉与未来展望
高永帅律师的出色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印证。他始终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无论是面临重大危机的企业,还是身陷囹圄的个人,他都将以尽职尽责的职业操守,秉持对证据的严谨、对案件的勤勉、对进程的高效把控,为客户提供最专业、最有力的法律支持。他坚信,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荣誉与未来,必将全力以赴,不负所托。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他有望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继续为刑事辩护领域贡献力量,为更多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