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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司“跑路”案:律师逆转战局让股东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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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1 · 1605人看过
导读:原告唐XX与包租公司签合同后公司违约“跑路”,一审面临租约到期难回款困境。郭寿瑶律师接手后深入调查、调整策略,最终法院判股东担责,原告挽回损失。


原告唐XX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空壳”化逃避债务。唐XX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绝望处境,此时郭寿瑶律师接手了此案。

深入调查寻破绽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转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基础。

调整策略锁责任

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便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在庭审中,律师主张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精准核算赢胜诉

郭律师详细梳理原告垫付的各项损失,并主张逾期利息,还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合同有效,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唐XX成功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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