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虎伟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展现出卓越的能力。
梳理基础证据
接受原告委托后,韩虎伟律师迅速全面梳理事故认定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基础证据,确保诉讼主体适格、事实清晰,为后续诉讼奠定基础。
申请司法鉴定
因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单方提出的损失数额不予认可,韩虎伟律师果断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对车辆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经法院依法委托,专业机构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为诉讼提供了坚实的证据。
回应保险公司抗辩
庭审中,针对保险公司认为鉴定意见车损数额过高、残值部分认定过低的抗辩,韩虎伟律师强调鉴定的权威性,指出保险公司仅凭单方报价单截图不足以推翻司法鉴定结论。同时,提交施救费发票,证明施救费的合理性。
明确赔偿责任顺序
韩虎伟律师精准运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及《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明确先由交强险在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剩余部分由商业三者险全额承担的赔偿责任顺序。最终法院采纳其全部代理意见,原告获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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