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公司“空壳”化、股东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给债权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成为法律实务中的一大痛点。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案件,在债务执行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下面结合她代理的一起包租公司“跑路”案件,看看她是如何解决此类法律实务难题的。
深入调查,揭露出资瑕疵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空壳包租公司,而是深入调查其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经查明,该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为后续的诉讼策略调整提供了关键依据。
追加当事人,锁定责任主体
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便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这一举措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将赔偿责任主体锁定。
依据法律,主张连带责任
庭审中,律师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精准核算,最大化权益
郭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包括租金、物业费等,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以获得法院支持,最大化保障了客户的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效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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