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的一起共有房产确权案中,上诉人一审遭遇败诉困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是同胞姐弟,涉案房屋由父母离婚时赠与,后过户至被上诉人名下。2023年6月双方签订《协议书》明确各占50%产权,却因款项纠纷产生争议。上诉人诉请确认产权份额并要求折价补偿,一审法院以“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私下协议不能对抗登记”为由,驳回了全部诉求。上诉人不服,委托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的曾惠媛律师提起上诉。
精准剖析一审错误
曾惠媛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紧扣一审法律适用错误这一核心问题。她指出一审法院混淆了物权登记与合同效力,为后续的抗辩策略奠定基础。
制定靶向抗辩策略
曾律师制定了三层靶向抗辩策略。首先,她厘清物权与合同效力边界,援引《民法典》第215条,强调双方《协议书》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其次,驳斥赠与撤销抗辩,说明父母赠与已完成财产权利转移,对方以“撤销赠与”否定产权份额毫无依据。最后,夯实产权依据,结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协议书》签字确认文件及被上诉人的陈述,形成完整证据链。
二审成功逆转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曾惠媛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全部判决,支持上诉人确认产权份额的核心诉求。这一结果成功为当事人确认了核心房产50%产权份额,彻底扭转了一审败诉的局面,彰显了曾惠媛律师在物权纠纷案件中精准研判法律适用、构建严密证据链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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