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房产交易纠纷屡见不鲜,特别是涉及政策性房屋的执行异议案件,处理起来颇为复杂。杜海亮律师凭借其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和专业知识,在这类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证据梳理
杜海亮律师接受案外人甄某某、郝XX委托后,首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他收集了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房屋转让关系及价格约定;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和收条,证明案外人已支付大部分购房款;物业费缴纳证明,佐证案外人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
法条援引
庭审中,杜海亮律师重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他指出案外人已按约支付大部分房款,且主动将剩余尾款交付法院执行专户,未办理过户是因政策限制,并非自身过错。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杜海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外人权利足以排除执行,支持了其异议请求。此案例为同类政策性住房的执行异议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有效维护了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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