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缺乏书面合同往往会使纠纷处理陷入困境。本案里,原告崔先生长期向被告胡先生供应建筑材料,未签书面合同,当崔先生要求结算68万余元货款时,胡先生却百般抵赖,“无书面合同”“无本人签字”“多工地分散送货”等难题让案件如一团乱麻。
梳理微信记录,锁定合同相对方
邹鹏鹏律师接受委托后,以微信聊天记录为主线开展工作。她详细梳理长达三年的数千条微信记录,从下单人、收货地到付款逻辑,一一还原每笔订单。通过微信记录可知,胡先生主动协商合作、发送工地定位、参与价格磋商并安排付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长期的交易习惯足以认定胡先生就是合同相对方。
穿透表象,确立法律责任
面对胡先生否认送货单签名,辩称自己只是介绍业务并非合同相对方的情况,邹鹏鹏律师没有陷入笔迹鉴定的死胡同。她通过证明收货人与胡先生的雇佣关系或工作关联性,让法院认定这些人员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或职务行为,法律责任应由胡先生承担。
精准核算,支持诉请金额
案件涉及多笔转账回流、税点抵扣和复杂的抵债处置,财务账目十分复杂。邹鹏鹏律师协助客户整理详尽的对账表格,使法院快速理清长达三年的财务往来,最终法院采信了律师整理的结算金额,支持了崔先生的诉请。
最终,法院判令胡先生支付崔先生货款688,176.50元及逾期利息,二审也维持了原判。邹鹏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破解复杂困局,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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