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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破局,48万索赔仅支持100元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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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982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向离职员工索赔48万业务损失及财产损失,证据薄弱。李佳莹律师深入分析证据,从竞业、损失因果、财产交付等方面抗辩,成功助劳动者化解高额索赔风险。
证据审查破局,48万索赔仅支持100元维修费?

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往往成为解开真相的关键。很多时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看似确凿,实则隐藏着诸多漏洞,导致事实认定陷入困境。本案中,用人单位提出高额索赔,证据迷雾重重,李佳莹律师的介入如同拨云见日。

剖析“竞业行为”指控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首先对申请人公司提出的“竞业行为”指控进行分析。她仔细查阅双方签订的合同等相关资料,发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从未签订过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在仲裁庭审中,李佳莹律师指出,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合法劳动或投资,只要未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定忠诚义务,行为本身并不违法。申请人将关联公司存在等同于“违反规章制度”和“造成经济损失”,缺乏法律依据。

击破“重大损失”主张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48.2万元业务收入损失,李佳莹律师着重审查其证据。申请人提供的是一份无法与原件核对的《服务合同复印件,签章、签名均不清晰。李佳莹律师通过仔细比对合同内容,发现无法证明该合同与李XX或其关联公司直接相关,更无法证明合同的签履行或终止与李XX在申请人处的工作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她强调客户关系变动和商业合同履约受多种因素影响,申请人将“预期收入”损失归咎于前员工,是转嫁经营风险的行为。

明确财产损失责任范围

对于手机维修费和配件损失,李佳莹律师也进行了严谨审查。李XX认可手机屏幕损坏,但对于申请人单方提出的配件清单及高额损失,李佳莹律师通过查阅公司交付记录等证据,指出申请人无法证明已将所列配件实际交付给李XX,也无法证明配件的实际价值和损坏情况。最终,仲裁庭仅支持了100元的手机维修费请求,驳回了其他全部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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