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杨友良律师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并且是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这样丰富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实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自2019年开始执业以来,他一直秉持“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办案理念。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在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特别是在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类案件方面占比约70%,展现出了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还担任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该所建设工程领域团队负责人,其擅长领域涵盖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多个方面。
代理高管股权奖金追回案
在程X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杨友良律师作为程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程X与该房产公司有近15年的劳动合同关系,2021年7月1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职项目总经理。根据《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2020年7月程X获得成就共享奖金,其中50%以现金发放,剩余50%用于购买集团公司股权。现金发放部分存在延迟支付情况,而用于购买股权部分的奖金607063元被房产公司扣留。此外,程X参与投资理财的收益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得到结算。
房产公司辩称,程X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确认各项权益已得到保障,不应再就奖金、理财收益等主张权益。对于奖金,认为程X无证据证明应返还;延迟发放奖金无法律规定需支付利息;理财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杨友良律师和另一位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某X为程X积极收集证据,包括程X的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激励制度、工资薪金截图等,以证明程X的主张。在质证过程中,双方对部分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存在争议。
法院审理与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对于程X主张的607000元奖金,因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且房产公司未为其购买股票,应当退回该笔奖金,法院予以支持。对于程X诉请的现金奖金资金占用利息,因未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应支付时间,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对于投资理财收益,因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法院不作处理,程X可另行主张权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程X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驳回程X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体现的专业能力
在这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他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从复杂的劳动纠纷中梳理出核心问题,即房产公司扣留股权奖金和未结算理财收益。在证据收集和质证环节,他能够清晰地阐述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目的,有力地反驳了房产公司的辩解。在面对房产公司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为由的抗辩时,他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发,指出协议中相关条款的不合理性,为程X争取合法权益。这种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和专业应对,体现了他在劳动纠纷领域的深厚造诣。
执业经验与行业影响
杨友良律师丰富的执业经验使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都能游刃有余。他在合同领域的深耕,让他对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有深入的理解,这不仅有助于他处理合同纠纷案件,也为他处理其他类型案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他的成功案例在行业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同行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他的执业理念“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也激励着更多的律师专注于自己的擅长领域,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相信杨友良律师将继续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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