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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九江律师榜单,聚焦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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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590人看过
导读:樊梦怡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服务于九江地区,就职于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其主要服务方向为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工领域及经济纠纷。她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成功办理刑事及婚姻家庭相关案件400余件,曾在廖XX等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为被告人杨X辩护,展现专业能力。
2026年3月九江律师榜单,聚焦刑事辩护

教育与执业背景

樊梦怡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拥有学士学位。自2012年起,她开启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她目前执业于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九江。其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经济开发区泰山路一号中星商务大厦19楼,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1130。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樊梦怡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刑事辩护、婚姻家庭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同时在建设工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社会职务与执业理念

樊梦怡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在法律行业及社会中担任了多个重要职务。她是九江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副主任,这一职务要求她对律师行业的规范和纪律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能够公正地处理律师的奖惩事务。同时,她还是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参与到检察工作的相关环节中,为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此外,她还担任修水九江创业商会监事长以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调解员,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自己的专业优势。她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

处理毒品犯罪辩护

在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樊梦怡律师作为被告人杨X的辩护人参与其中。该案由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案件涉及多名被告人,其中廖XX、王XX、刘XX涉嫌贩卖毒品罪,冷XX、杨X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

樊梦怡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了两个关键的辩护意见。首先,从从犯认定方面,她指出根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毒品是其主动提出购买,再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因此,她认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其次,在认罪态度方面,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予以考虑。

法院查明的事实显示,2014年3月2日晚,冷XX、杨X在汉庭酒店516房间商议出资7000元向廖XX购买55克冰毒。次日凌晨,杨X在王XX陪同下付款,廖XX交付了一包重35克的冰毒。因数量和质量问题,王XX两次用冰糖冒充冰毒掺入毒品中,使重量变为49.11克。随后,廖XX在向日葵KTV被抓获,身上缴获冰毒8.99克;酒店房间内查获上述掺假的冰毒49.11克;王XX在酒店房间被抓获。另外,2014年1、2月期间,刘XX多次向吸毒人员陈X、周X贩卖海洛因共计0.84克(起诉书指控3.54克有误,法院予以更正)。

在判决方面,关于杨X的定罪量刑,法院认为虽然两人在出资、付款等环节作用不同,但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因此未采纳樊梦怡律师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不过,法院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得到了相应的判决,廖XX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王XX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认定其为从犯,且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不构成累犯);刘XX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冷X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不认定累犯)。

在这起案件中,樊梦怡律师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她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从从犯认定和认罪态度等方面为被告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她的辩护工作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一定的从轻处罚情节,也体现了她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努力。同时,这起案件也反映出樊梦怡律师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

综上所述,樊梦怡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强烈的责任感,在九江地区的律师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无论是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工领域还是经济纠纷等方面,她都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是一位值得同行参考和学习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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