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的这起共有房产确权案中,案件内部矛盾冲突盘根错节。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是同胞姐弟,涉案房屋源于父母离婚时的赠与,虽之后过户到被上诉人名下,且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各占50%产权,但因款项纠纷产生争议。一审以“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私下协议不能对抗登记”驳回上诉人诉求,让案件陷入了看似难以解开的“死结”。
明确法律适用错误
曾惠媛律师发现一审法院混淆了物权登记与合同效力。她依据《民法典》第215条,主张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这一步精准地指出了一审的关键错误,为后续的抗辩奠定了基础。
驳斥关键抗辩理由
被上诉人提出“撤销赠与”来否定上诉人的产权份额。曾惠媛律师指出父母的赠与已经完成了财产权利的转移,被上诉人的这一抗辩没有依据,有力地反驳了对方观点,进一步巩固了上诉人的主张。
构建完整证据链条
曾惠媛律师结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协议书》签字确认文件以及被上诉人的陈述,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证据相互印证,从多个角度证明了上诉人对房屋享有50%的产权份额。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曾惠媛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了上诉人确认产权份额的诉求,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核心财产权益。这一案件的胜诉,充分展现了曾惠媛律师在面对复杂法律关系时的逻辑梳理能力和精准的法律研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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