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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数额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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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6 · 1499人看过
导读:诈骗数额一般按行为人实际骗取数额计算,多次诈骗未处理的累计计算,案发前已归还数额扣除。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两罪的,依处罚较重规定定罪,诈骗数额按实际骗取参与传销人员财物金额认定。电信网络诈骗中,虽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等情形,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诈骗数额是怎么计算的

一、诈骗数额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诈骗数额一般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

对多次实施诈骗的,若未处理,应当累计计算诈骗数额。在计算时,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以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

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诈骗数额依实际骗取参与传销人员财物的金额认定。

电信网络诈骗中,有证据证实行为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等情形,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二、诈骗数额是否按被害人损失来计算

诈骗数额一般按行为人骗取的财物价值计算,并非单纯按被害人损失计算。若被害人损失与行为人骗取财物价值一致,此时二者数额等同。但实践中存在差异情况,比如被害人除被诈骗财物外,因诈骗行为又遭受其他损失,如为挽回损失产生的额外费用,这些额外损失通常不计入诈骗数额。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应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所以,诈骗数额认定以行为人骗取财物价值为基础,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判定。

三、诈骗数额是如何认定的

诈骗数额认定通常以行为人骗取的财物价值计算。若存在多次诈骗未处理,应累计诈骗数额。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对于行为人为实施诈骗而支付的犯罪成本,如手续费等,不计入诈骗数额,但会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若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归还个人欠款等,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应依法追缴。

除了了解诈骗数额是怎么计算的,在诈骗案件中还有一些延伸问题值得重视。比如诈骗未遂时数额该如何认定,对于已经着手实施诈骗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的,数额认定有别于既遂情况。另外,诈骗所得财物的价值计算方式,若涉及一些特殊物品,如艺术品、古董等,其价值确定也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及评估标准。要是你对这些与诈骗数额相关的问题存在疑惑,或者在实际遭遇诈骗案件时有不清楚的地方,别让疑问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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