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廖XX、王XX、刘XX、冷XX、杨X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中,被告人杨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一审判决中,法院未采纳其辩护人樊梦怡律师关于“杨X系从犯”的辩护意见,这让杨X及其家属陷入绝望。而樊梦怡律师,这位从2012年开始执业,已承办逾800件案件的资深律师,决定在二审中为杨X扭转乾坤。
二审前的深入剖析
樊梦怡律师深知一审判决的不利局面。她再次仔细研究案件细节,认为一审法院以“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为由不采纳从犯认定存在不合理之处。她重新梳理证据,发现冷XX主动提出购买毒品,且杨X在出资和整个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对较小,这些都是认定从犯的关键因素。
二审的独特辩护
二审中,樊梦怡律师着重强调从犯认定的重要性。她指出,虽然非法持有是客观行为,但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和主观意图存在明显差异。杨X在冷XX提出购买毒品后参与其中,且毒资与冷XX一人一半,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应当认定为从犯。同时,她再次提及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这一情节。经过樊梦怡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她关于从犯认定的意见,对杨X作出了更公正的判决,成功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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