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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的破局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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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6 · 162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鲁世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01人 执业4年
律所: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320221055785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139989107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鲁世超,担任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地产类,合同类,债权债务以及行政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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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设工程纠纷中存在诸多法律陷阱,如工程款结算、材料款扣减、停工损失认定等。鲁世超律师凭借专业能力,通过再审等途径,为企业排除风险,避免了上千万元的损失,体现出律师在预防法律风险上的重要价值。
建设工程纠纷的破局之道

在建设工程领域,许多企业对工程纠纷中的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常陷入工程款结算不清、损失赔偿不合理等困境。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的鲁世超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已承办超100件案件,在建设工程领域经验丰富。下面通过一个案例,看看鲁世超律师如何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

证据梳理与主张明确

在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鲁世超律师作为再审申请人的代理律师,从繁琐的证据中挑选有利证据。明确提出复工后的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的钢材款、商砼款、木方款、除锈款等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以及判决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依据等主张。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价款结算的相关规定,为企业争取合理权益。

再审推动权益保障

案件经历省高院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鲁世超律师通过再审审查,最终发还一审法院重审。重审一审阶段,根据鲁世超律师的辩论和代理意见,将停工损失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经鲁世超律师代理省高院提审此案,依法将该材料款予以抵扣。

风险防控的启示

此案例给企业在建设工程中的风险防控带来启示。企业在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要重视合同条款的约定,明确工程款结算方式、材料款支付等事项。遇到纠纷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鲁世超律师通过制度建设和早期介入,为企业避免了上千万元的损失,体现了律师在法律风险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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