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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聘金可否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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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5 · 1938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聘金是否退还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双方办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及离婚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离婚时可要求退还,如给付聘金后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若已共同生活多年且无特殊情形,聘金通常视为赠与,不予退还。主张退还方需承担举证责任。
离婚聘金可否退还

一、离婚聘金可否退还

离婚时聘金是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聘金。

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比如,一方婚前给付聘金后,家庭经济陷入困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这种情况下可主张退还。若双方已共同生活多年,且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形,聘金通常视为对双方婚姻的一种赠与,一般不予退还。主张退还聘金的一方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符合法定退还情形。

二、离婚时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数额及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三、离婚时嫁妆归属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嫁妆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若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女方,应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若嫁妆在结婚登记后给予,且赠与人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根据法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若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属女方个人财产,离婚归女方。实践中,判断嫁妆归属要结合赠与时间、有无明确赠与意思表示等证据确定。

当我们了解离婚时聘金是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后,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聘金退还的比例如何确定,若符合退还条件,但双方对退还比例有争议,这就要依据实际情况,结合给付金额、共同生活时长等因素综合判断。另外,聘金退还的举证过程中,哪些证据是有效的也很关键,像支付凭证、生活困难证明等。若你在离婚聘金退还的比例、有效证据收集,或是对法定退还情形还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我们有专业法律人士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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