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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擅长多类刑事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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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7 · 1062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至今已逾6年。其核心领域为刑事辩护,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民事领域也有丰富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及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嫌疑人争取不起诉、缓刑等结果。

教育背景深厚

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上海政法学院在法学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为他提供了系统、专业的法学知识体系。扎实的理论基础为他在法律实践中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使他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执业经验丰富

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服务于南宁地区,现就职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在刑事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尤其是在刑事案件方面,占比约70%,展现出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造诣。

担任多项职务

陈俊全不仅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担任着多项重要职务。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这体现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行业的认可,同时也反映了他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提供法律帮助的责任感。此外,他还是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这些职务进一步丰富了他的执业经历和社会阅历。

刑事辩护专长

他尤为擅长刑事辩护,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结果。例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获缓刑等。这些成功案例充分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卓越能力和丰富经验。

经典案例剖析

以蒙X寻衅滋事罪案为例,公诉机关指控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被告人等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蓝xx、蒙Xx等人殴打他人时间不长,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量刑方面,陈俊全指出蒙Xx具有多种从轻情节。案发后,蒙Xx在案发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蒙Xx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且蒙Xx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对蒙Xx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能力。

执业理念坚守

陈俊全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认真负责地对待,深入研究案件事实,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的这种执业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也在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社会贡献突出

作为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陈俊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他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沟通技巧,帮助罪犯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监狱的和谐稳定。同时,他在律师协会的工作中,也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公益活动,推动法律行业的健康发展。

陈俊全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教育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以及坚守的执业理念,在南宁地区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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