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杨子兴律师2010年起执业于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多年。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领域均有涉足。他身兼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等职务,还是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莘县、冠县县委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仲裁员等。其服务客户不仅包括普通百姓,还涉及政府部门等。工作中,他始终秉持“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将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
处理刑事辩护案
在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被告人被指控长期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毛巾,销售金额达百万元以上,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在未获商标许可的情况下,购进并销售假冒毛巾,销售金额105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是厘清犯罪数额争议,争取从轻处罚。
辩护策略有效
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对各类证据进行系统梳理。制定了“认可罪名定性,聚焦数额争议与量刑情节双重发力”的辩护策略。精准梳理数额争议,指出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金额中存在将非假冒品牌毛巾误计入犯罪数额的情况,提出应扣除6万余元;精准界定主观明知时间,合理降低罪责评价;全面挖掘酌定从轻情节,如被告人系初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
案件结果理想
法院经审理,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全面采信了从轻处罚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相较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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