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执业律师
周俊律师自2000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25年的执业生涯,其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726976。他服务于湖北宜昌地区,目前就职于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律所联系地址为湖北宜昌解放路92号三峡商城A座1205、1207室。周俊律师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扎实的专业学习为他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这25年的执业过程中,他办理了近千件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多领域专业擅长
周俊律师是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同时身兼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多个团队的负责人,包括刑事辩护团队、离婚婚姻家庭案件团队、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团队以及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团队等。他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侵权纠纷以及债权债务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在婚姻家庭领域,他接受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咨询,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子女抚养权等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还能出具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意见书,并对协议书进行律师见证,同时也代理涉外离婚诉讼、婚外情及夫妻共同财产调查取证等案件。在工伤赔偿方面,他接受因工伤、事故等损害赔偿的法律咨询,代理损害赔偿纠纷,包括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指导诉讼等一系列工作。在刑事辩护领域,他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等。在交通事故领域,他接受相关法律咨询,代理交通肇事责任认定、赔偿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等。在债权债务方面,他受理企业和个人相关的债权债务咨询与纠纷,清偿各类疑难债务,调查债务人资金状况,代理法律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
典型离婚援助案件
在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牟XX离婚案件中,充分展现了周俊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原告牟XX与被告望X于2016年6月相识,2017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然而,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差异大,未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被告望X脾气暴躁、嗜酒,常因小事与原告争吵,还多次对原告施暴。2018年4月,双方争执中被告对原告拳打脚,导致原告多处受伤并流产。
原告牟XX因经济困难向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指派周俊律师代理此案。周俊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与牟XX取得联系,了解到被告打伤原告后还继续纠缠、恐吓,原告担心自身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周俊律师告知原告报案,要求公安依法处理,并提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他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向原告解释人身保护令的规定,要求原告收集提供相关证据,并及时为原告写好人身保护令申请书。由于相关报警材料由公安机关保存,当事人无法获取,周俊律师凭借法律援助中心的调查信多次到公安机关搜集证据,确保人民法院早日作出人身保护令的裁定。
在2018年5月23日,周俊律师为牟XX写好离婚起诉状,请求依法判决离婚,婚生女由牟XX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000元,并承担法院诉讼费。之后,他将离婚起诉状及人身保护令申请书一起交到某某区法院,并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详细讲述事情经过。立案庭法官重视此案,及时立案。承办法官在2018年5月24日及时下达了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社区和派出所。人身保护令下达后,被告对原告及其家人再未采取不法行为,保障了原告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使其回归正常生活。
2018年6月20日开庭时,被告不同意离婚,还要求原告偿还13万元债务。周俊律师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据理力争,认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不存在13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2018年6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牟XX和望X离婚,婚生女随牟XX生活,被告按月支付小孩生活费1000元到小孩年满18周岁止。判决书支持了牟XX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件处理亮点
在这起离婚案件中,周俊律师的处理方式有诸多亮点。首先,他敏锐地意识到原告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问题,及时提出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建议,并积极协助原告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通过到公安机关搜集证据,为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提供了有力支持。其次,在与法院沟通方面,他积极主动,详细向法官讲述案件经过,使法官能够全面了解情况,重视此案并及时立案和下达裁定。在庭审过程中,他据理力争,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原告及其家人对周俊律师和援助中心表示了感谢和称赞。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周俊律师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对当事人权益的高度负责。